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注销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或者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注册证书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凭证。 注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