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基础知识;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专业要求
1、取得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分;
2、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3、在心理咨询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
4、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实践要求
1、具备一定数量的心理咨询个案经验;
2、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3、能够为他人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
4、能够参与心理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其他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2、不得从事与心理咨询师职业不符的工作;
3、不得泄露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
4、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考试科目及内容
1、《心理学概论》;
2、《人格心理学》;
3、《社会心理学》;
4、《发展心理学》;
5、《临床心理学》;
6、《咨询技巧与方法》。
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笔试:共60道选择题,每题1分,总分60分;
2、口试:共2道题目,每题10分,总分20分,第一道题目为自我介绍,第二道题目为实际操作演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合格标准
1、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
2、口试成绩达到20分及以上。
证书颁发与管理
1、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5年,逾期需重新参加考试;
3、证书持有人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水平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