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营养师证考证条件如下:
- 四级公共营养师(满足其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三级公共营养师(满足其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二级公共营养师(满足其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 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