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师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和高级物业管理师。
申报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 具有高中学历(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7年者;
-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申报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取得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者;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