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证新政策公布一览表 部分地方法规对心理咨询师的资质要求参照该标准做了更多细化规定。如《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二十三条规定,心理咨询师应当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心理咨询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心理咨询部门实习一年,且经实习单位考核合格。同时,二十四条规定心理咨询师应当按照行业规范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告知来访者心理卫生服务工作的性质、局限性、保密原则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二)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者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的,应当隐去可能据以辨认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三)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者他人倾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并在信息暴露低范围内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四)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测量、录音、录像等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低于十年。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转让。心理咨询机构歇业、结业的,应当通知来访者在六十日内取回前述资料;来访者逾期不取回的,应当予以销毁。” 三.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 1.90项症状清单(SCL-90)。共有90个项目,包含有较广泛的精神症状学内容,从感觉,情感,思维,意识,行为直至生活习惯,人际关系,饮食睡眠等,均有涉及。 2.抑郁自评量表(SDS)。包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每个项目按症状出现的频度分为四级评分,其中10个为正向评分,10个为反向评分。 3.焦虑自评量表(SAS)。用于评定焦虑症状的轻重程度及其在治疗中的变化,适用于具有焦虑症状的成年人。主要用于评估,不能用于诊断。 四.应激及相关问题评估 1.生活事件量表。包含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家庭生活方面,二是工作学习方面,三是社交及其他方面。 2.社会支持评定量表。了解受测者社会支持的特点及其与心理健康水平,精神疾病和各种躯体疾病的关系。 3.应对方式问卷(CSQ)。包括62个条目,共分为6个分量表,分别为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合理化。 报考条件 2006年开始,将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新标准进行资格考试。